母亲哄睡3岁儿子外出,孩子从酒店楼上坠亡!母亲被判刑,咋回事-百科攻略网

母亲哄睡3岁儿子外出,孩子从酒店楼上坠亡!母亲被判刑,咋回事

很多悲剧的发生,从来都不是突如其来的意外,而是大人一次次抱着侥幸,把弱小的孩子丢在风险之中。河南发生的这起案件,看完让人心里堵得慌。一位母亲把年幼的孩子哄睡着之后,转头出去喝酒消遣,谁也没想到短短几个小时,就酿成了无法挽回的惨剧。

据9月7日的报道,事情发生在去年十月初的一个深夜。王某带着年仅三岁的儿子,住在固始县一家酒店的510房间。夜里接近十一点,孩子困得睁不开眼,王某慢慢把孩子哄熟,安置在床上睡觉。

有一个细节特别关键,王某心里清清楚楚,这间客房的窗户是坏的,根本锁不死,五楼的高度,一旦孩子爬上去,后果不堪设想。

可就是明知道这份致命隐患,王某还是动了出去应酬的念头。她没有找亲戚、朋友过来帮忙照看孩子,而是直接把门反锁,把熟睡的三岁小孩一个人留在房间,自己出门找朋友玩乐。

王某离开酒店之后,她先去到酒吧喝酒,几轮酒喝下来还没有结束,之后,又转场到饭店继续吃饭喝酒,一直折腾到凌晨三点左右才打算回去。

房间里面,被独自留下的小男孩在凌晨两点多醒了过来。四周黑漆漆的,身边没有一个大人,害怕无助的孩子在床上、窗边来回摸索,不幸从没有防护的窗户坠落。等到被人发现的时候,已经酿成悲剧。送医抢救之后,依旧没能救回孩子。司法鉴定结果显示,孩子是高空坠落造成的胸腹盆部严重损伤死亡。

案子到了法庭上,辩护一方提出,酒店房间本身窗户存在缺陷,建筑物设施有问题,这也是事故发生的因素,不能全部算在母亲头上。

但法院并没有采纳这套说辞。判决书里说得很直白:房屋设施有问题只是客观条件,真正造成悲剧的根源,是监护人的监护缺位。

作为现场唯一的监护人,王某完全知晓窗户存在安全隐患,依旧选择长时间离开,将毫无自保能力的幼童独自留在高危环境。她的疏忽行为,和孩子坠亡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已经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当然,案件也存在可以从轻处理的情节。警方电话通知之后,王某主动到案,完整交代全部经过,属于自首;庭审全程认罪认罚,另外,也拿到了孩子父亲出具的谅解书。综合全部案情,法院最终作出判决,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判决结果一公开,网上直接吵开了,两种观点完全对立。

有网友情绪很激动:“实在难以接受,明知道窗户有问题,还丢下幼童出去喝酒,活生生一条生命,最后,只是缓刑。难道失去孩子,就可以抵消监护失职带来的后果吗?”

也有一部分网友持不一样的态度:“她并不是蓄意伤害孩子,属于过失犯罪。孩子离世对她本身就是一辈子的折磨,再关进监狱,这个家就彻底垮掉,缓刑已经是法理之内的结果。”

还有做家长的网友留言感慨:“带小孩真的赌不起,千万不要觉得孩子睡着了就不会出事,意外往往就发生在短短几分钟。”

看完整个案件的来龙去脉,我有两点实实在在的想法。

第一,监护不是嘴上说说,不能拿“就离开一会儿”当借口。

不少家长都有这种心态,孩子睡熟,想着出去办点小事很快回来,不会出事。可低龄孩子的行为完全不可预判,睡着之后随时可能醒过来,攀爬、摸索,危险就在一瞬间。风险摆在明面上的时候,监护人的第一选择应该是消除隐患或者找人代管,而不是抱着赌一把的心态。酒店窗户有漏洞可以投诉维权,但不能把孩子的安全,寄托在别人的设施没有毛病这件事上。

第二,缓刑不等于完全没有惩罚,不要把缓刑等同于无罪开脱。

很多人一听到缓刑,就觉得相当于啥事没有。实际上,缓刑期间会受到严格监管,一旦出现违规,立刻就要收监执行实刑。本案当中,当事人没有主观杀人的动机,自首、认罪、取得家属谅解,全部都是法律规定可以从轻的情节。法官是在现有法律框架之内做出的裁量,兼顾了过失犯罪的特点,并不是单纯的手下留情。只是从普通人的情感角度,确实很难接受这样的结局。

这场悲剧留给所有家长的警示足够沉重,年幼的孩子没有自我保护能力,监护人的每一次松懈,都有可能酿成无法挽回的结局。

那么,在你看来,母亲明知隐患,丢下三岁孩子外出喝酒,三年缓刑这个判罚,到底是轻了还是重了?欢迎在评论区说出你的看法。

声明:取材网络,谨慎辨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