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硕士遭性侵生子,第一个性侵的男子不起诉,另两男子因强奸被公诉引热议
很多人刷到这件事的时候,第一反应是不敢相信。
一个当年实打实读出来的工学硕士,因为精神问题从家里走丢,家里人找了整整十三年。好不容易找到的时候,她已经在山西和顺县的山村里,被一个男人带回家,生下了一儿一女。
更让人想不通的是,当初把她领回家,并性侵的那个男人,最后,被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真正要站在被告席上接受审判的,是他同村另外两个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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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年的寻找,等来的是这样的结果
卜女士是1979年生的,正经重点大学的工学硕士,2008年毕业,本来,有着光明的人生。可从研究生毕业开始,她的精神状态就一直不好,前前后后在多家医院治疗。2011年5月,她从榆次的家里独自走出去,再也没回来。
家里人找了十几年,她的父亲和哥哥,从壮年找的头发都白了,谁也没想到,她竟然一直在隔壁和顺县的山村里生活。
直到2024年11月,靠着志愿者帮忙,家人才终于找到她。那天,跟她一起回家的,不光有她的家人,还有同村的张某军,以及两个孩子------男孩已经12岁,女孩8岁。
说真的,换作任何一个家庭,看到这样的场景,心里都像被扎了一下。当年那个捧着研究生文凭的姑娘,在大家看不见的山村里,熬了十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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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把她领回家的人,为什么没被起诉?
这件事刚爆出来的时候,所有人都以为,最先被抓的张某军,肯定要承担主要责任。据10月30日的报道,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一出来,很多人都懵了。
决定书上写得很清楚:张某军和卜某长期稳定在一起生活,还共同养育了两个孩子,不构成强奸罪。另外,他之前把一个孩子送给别人收养,收了4万块的抱养费,检方考虑到他家生活困难,属于民间送养,也不构成犯罪。
这话一出,网上炸了锅。有网友留言:“她本身就有精神疾病,走失的时候连自己是谁、家在哪都不清楚,怎么就成了自愿长期同居了?”
这话问到点子上了。一个丧失正常认知能力、没有独立判断能力的人,所谓的“自愿”,从一开始就站不住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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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同村人涉嫌多次强奸,马上要宣判了
张某军被不起诉,不代表这件事就这么结束了。
警方顺着线索往下查,才发现,卜某在村子里生活的这些年,遭受的侵害远不止这些。张某军的两个同村村民,被查出来多次对卜某实施侵害,已经被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提起公诉。
案件在2025年年底开过第一次庭,当时,没有当庭宣判。卜女士的哥哥一直在等结果,直到10月30日,律师透消息出来,这个案子11月4日就要在和顺县法院正式开庭宣判了。
基于以上这些,很多从一开始就关注这件事的网友,都在等着这一天。大家心里清楚,这两个被公诉的人,只是浮出水面的部分,卜女士在这十几年里到底经历了什么,后续的判决,会给出最基本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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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让人难受的,是对“自愿”二字的误解
我翻了好多评论,发现大家最意难平的点,从来不是“找出来一个犯罪的人”,而是我们总习惯用“都过日子、都生孩子了”来当作判断标准。
可很多人忘了,一个有严重精神疾病、无法自主表达意愿的女性,被人带回家关在山村里,哪怕生活了十几年、生了好几个孩子,也不等于她是自愿的。
如果我们轻易把这种关系认定为“普通同居”,那以后所有走失、无认知能力的弱势群体,都可能被类似的逻辑套住。
说实在的,11月4日的宣判,不只是两个被告人的结果。它是在告诉所有人,面对没有自主能力的受害者,法律的标尺,从来都不是看两个人有没有一起生活多久,而是看她当时有没有能力说“不”。
我个人的看法:我们总说要给弱势者兜底,一个走失的高学历女性,在山村里被侵害了十几年,找回来的时候,她的人生已经被彻底改写了。希望这次宣判,能把所有藏在暗处的伤害都摆到台面上,给她一个最起码的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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