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穿长裙入境女子将活鱼藏长裙内,共计229条!这种鱼禁止入境
生物安全是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任何试图绕过监管、私自携带外来物种入境的行为,都可能给本土生态系统带来难以估量的风险。近日,深圳罗湖海关在例行监管中查获的一起特殊走私案,再次将外来物种入侵的话题推向公众视野,引发了全网对生态保护与法律红线的热烈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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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11月23日的报道称,事情发生在深圳罗湖口岸的进境监管区域,海关关员正在开展日常的旅客查验工作。当一名女性旅客进入监管区域时,其略显反常的神态和未主动向海关履行申报义务的行为,引起了现场关员的注意。按照监管流程,关员依法对该旅客进行了重点挑查。在进一步检查过程中,一个令人震惊的情况浮出水面:关员在该旅客身着的黑色长裙内侧,发现了两个分别用红色和白色塑料袋紧密捆扎的包裹。解开包裹后,里面竟是密密麻麻的活体鱼类,经现场清点,这批鱼类总数高达229条。
随后,这批被截获的活体鱼被送往深圳海关动植物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进行专业鉴定,最终确认其为平鳍鳅科鱼类。据了解,平鳍鳅科鱼是一类适应急流环境的淡水鱼类,其最显著的特征是腹鳍特化为吸盘状结构,能够牢牢吸附在岩石表面,以此抵御湍急水流的冲击。这类鱼主要分布于亚洲山区的溪流之中,因外形独特、习性特别,成为了市场上颇受追捧的特色观赏鱼。然而,好看的外表背后,却隐藏着不容忽视的生态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第470号公告,平鳍鳅科鱼已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属于明确禁止携带入境的物种。
这一消息一经披露,迅速在网络上引发了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网友们纷纷从生态保护、法律惩戒、制度完善等多个角度发表了自己的理性看法。有网友指出,“相较于偷猎本土鸟类等行为,这类外来物种走私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更为隐蔽且持久。本土生态系统经过长期演化形成了稳定的平衡,外来物种一旦入境并扩散,很可能因为缺乏天敌而大量繁殖,抢占本土鱼类的生存空间,破坏食物链的完整性,其造成的生态损失往往难以逆转”。
不少网友将目光聚焦于法律惩戒的力度,认为“涉案人员为了一己私利,明知相关物种禁止入境,却依然铤而走险,这种故意违法的行为必须受到严厉惩处。当前生物入侵问题日益严峻,清道夫鱼、非洲大蜗牛等外来物种已经在部分地区泛滥成灾,给当地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带来了巨大破坏,只有提高违法成本,才能形成有效的震慑,让潜在的违法者不敢越雷池半步”。还有网友建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进一步完善,对于此类危害生态安全的走私行为,不仅要处以高额罚款,还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加大刑事处罚力度,从法律层面筑牢生物安全的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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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网友从监管层面提出了自己的思考:“走私手段越来越隐蔽,从之前的行李箱藏匿到如今的贴身夹带,给海关监管带来了不小的挑战。这需要海关部门持续提升查验技术和监管能力,采用更先进的检测设备,同时加强对重点口岸、重点人群的监管力度,不给违法分子可乘之机”。还有部分网友好奇“涉案人员携带这批鱼类的具体目的是什么”,也有网友理性提醒“截获的活体鱼不能随意放生,也不能流入市场,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避免其意外进入自然环境造成生态风险”。
在讨论中,网友们的核心共识十分明确:生物安全无小事,外来物种入侵是全球性的生态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携带、走私外来禁入物种的行为,共同守护本土生态环境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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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事件再次为我们敲响了警钟:生物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防范外来物种入侵刻不容缓。海关部门的严格监管是抵御生态风险的重要防线,而每个公民的自觉守法则是不可或缺的社会基础。对于此类危害生态安全的走私行为,唯有依法严惩、持续震慑,才能有效遏制违法冲动。同时,也需要加强对生物安全知识的普及,让更多人了解外来物种入侵的危害,形成“全民参与、共同防范”的良好氛围。守护生态安全,就是守护我们共同的家园,这需要每一个人的敬畏之心和行动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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