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浴店出现卖淫案主犯获刑,5年后,发现派出所副所长竟徇私枉法
当一起足浴店卖淫案的侦办尘埃落定,主犯获刑的判决本应成为事件的终点,却不料在五年后牵出了更引人关注的执法人员涉案风波。2025年11月21日,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的法庭内,芳草街派出所副所长徐咏斌被控徇私枉法一案的庭审画上句点,合议庭最终宣布择期宣判,这起横跨五年的案件,也因执法者被指控的枉法行为,再次进入公众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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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2025年11月26日的报道称,2020年7月7日的夜晚,成都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的一次常规检查,打破了一环路南三段汉韵足浴店的平静。检查中发现的卖淫线索,让治安支队第一时间通知了高新分局治安署,当夜十一点多,芳草街派出所的全体警力被紧急召集,时任临时副所长兼办案队队长的徐咏斌,带领警力赶赴现场完成了人员控制,并将相关人员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这场深夜的执法行动,看似是一次普通的涉黄案件查处,却为后续的案中案埋下了伏笔。
次日凌晨,足浴店幕后老板蔡某军被社区民警通知前往派出所配合调查,在制作完询问笔录后,因并非现场查获的违法人员,蔡某军当日便获准离开。而在当天下午,足浴店法定代表人苟某某被警方抓获,审讯中苟某某提及的“军哥”,让办案民警将目光投向蔡某军,可通过照片辨认程序未能确认关联,银行账户流水查询也未发现二人有资金往来,这条线索暂时中断。2021年4月,高新区检察院对苟某某等人提起公诉,就在一审开庭前,看守所里的苟某某提交了一份检举材料,直言蔡某军才是足浴店真正的投资人,自己只是协助其组织卖淫,只是这份检举在当时并未改变案件走向,同年5月,苟某某因组织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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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的转折出现在2023年下半年,最高检巡回检察时注意到了这起足浴案中的疑点,随即推动了新一轮的侦查工作。当年11月,蔡某军与另一名股东蒋某被警方以涉嫌组织卖淫罪立案侦查,参与最初办案的多名民警也相继被指控,其中就包括徐咏斌。11月4日,徐咏斌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后续又经历了拘留、逮捕,2024年2月被移送审查起诉,同年3月,徇私枉法罪的公诉书递至法院,指控其在案件侦办中存在多项枉法行为。
检方的指控聚焦于四项核心行为:徐咏斌销毁2020年7月8日对蔡某军的询问笔录,并向办案人员隐瞒该事实;在检察机关三次提出补侦意见后,仍未对蔡某军采取直接询问、调查基本信息等常规侦查措施;2021年5月收到苟某某的检举材料后,未开展侦查便回复“无战果”;
2023年4月最高检巡察组核实时,徐咏斌同意办案民警罗某涂改辨认笔录时间以应付检查。面对这些指控,徐咏斌与辩护律师逐一作出了回应,律师指出徐咏斌与被指存在私情的皮某某虽为朋友,但无证据证明皮某某在案发后找过徐咏斌;蔡某军的笔录并非徐咏斌制作,也无其签字放行的证据;为核实蔡某军身份,徐咏斌曾联系平台调取流水,不存在故意不安排侦查的情形;检举材料送达时苟某某案件已一审宣判且处于上诉阶段,因无法提审才按流程回复“无战果”;辨认笔录的涂改是罗某单独完成,徐咏斌主观上并不知晓内容不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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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庭审的细节被披露后,在网络上引发了不少理性的讨论。有网友表示:“执法案件的侦办讲究证据链的完整,无论是指控还是辩护,都需要实打实的证据支撑,不能仅凭口供或推测下结论,法院择期宣判也是对案件负责的表现。”也有网友从执法监督的角度分析:“这起案件反映出基层执法中的细节把控问题,尤其是线索核查、材料留存这些环节,一旦出现疏漏就容易引发争议,更需要完善的监督机制来约束。”还有网友关注到案件中的案中案现象:“从足浴卖淫案到执法人员涉案,说明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可能牵出后续的问题,无论是涉案人员还是执法者,都不能逾越法律的红线。”另有网友提到涉案的其他民警:“社区民警彭某因通风报信获刑,也印证了执法队伍中个别人员的失范行为,必须严肃处理才能维护执法公信力。”
除了徐咏斌的案件,芳草街派出所另外两名涉案民警的处理结果也被披露,主管治安的社区民警彭某因未及时移交涉黄线索且通风报信获取利益已获刑,主办该案的民警罗某被立案侦查后取保候审,目前尚未移送审查起诉。这些信息让公众对案件的全貌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也让这场庭审的意义超越了单一案件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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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整个事件中,从一起普通的涉黄案件侦办,到执法人员被指控徇私枉法,再到法庭上的控辩交锋,背后折射出的是法律对执法行为的严格规范。无论是涉案的经营者,还是履行职务的执法者,在法律面前都应被平等对待,而案件的最终判决,也将以法律为准绳,给出公正的答案。同时,这起案件也提醒着执法队伍,在每一起案件的办理中,都应坚守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统一,让执法行为始终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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