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找国土所所长办事,所长趁机借68万周转两天,但已过数月未还-百科攻略网

男子找国土所所长办事,所长趁机借68万周转两天,但已过数月未还

一则公职人员向办事群众借款且逾期未还的消息,在2026年1月12日引发了不少网友的关注与讨论。事件的核心围绕着江苏连云港市赣榆区沙河镇国土所所长庄某某与当地群众谌先生之间的一笔68万元借款展开,借款的时间节点与双方的身份关系,让这起看似普通的借贷纠纷蒙上了一层不一样的色彩。

时间倒回至2025年9月,谌先生因为需要调取房屋的土地性质证明,主动找到沙河镇国土所所长庄某某寻求帮助。这本是一件群众对接公职人员办理正常业务的寻常事,谁也没想到,在办理证明的过程中,庄某某却向谌先生提出了借款请求,张口便是68万元。面对公职人员的借款要求,谌先生最终选择了答应,而庄某某当时承诺,这笔钱只是临时周转,一两天内就会归还。

可承诺终究没能兑现,从2025年9月到2026年1月,时隔数月,这笔68万元的借款不仅没有按时回到谌先生手中,就连他最初想要办理的土地性质证明,也迟迟没有下文。迟迟等不到结果的谌先生,最终在1月12日将这件事公之于众,希望能得到一个合理的说法。

事件曝光后,相关记者第一时间联系到了庄某某。在沟通中,庄某某明确承认了自己的身份,也没有否认向谌先生借款68万元的事实,但他强调,这笔借款属于普通的私人借贷,和谌先生找他办理土地证明的事情没有任何关联。同时,庄某某透露,目前他已经向谌先生归还了5万元,剩余的款项正在抓紧筹措,争取能在年前全部还清。

庄某某的回应并没有平息舆论的波澜,反而让更多网友加入到了讨论当中,一条条理性的评论,直指事件的核心争议点。有网友一针见血地指出,这起借贷纠纷的关键,在于特定的场所、特定的身份和特定的关系——办公室的办事场景、所长的公职身份、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三者叠加在一起,很难让人相信这只是一笔普通借款,“想办成事,先借68万块钱,真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还有网友分享了自己的相似经历,引发了不少人的共鸣。一位网友回忆,30多年前自己拿着100元的邮政汇款单到村里盖章,当时村书记就以盖章为条件,向他索要一盒“渡江”烟,最后他一气之下放弃了盖章。这段过往的分享,让更多人联想到了“吃拿卡要”的不良风气,也让大家对庄某某的借款行为多了几分质疑。

在众多评论中,不少网友都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和诉求。有网友表示,双方如果不是因为办事的关系,谌先生凭什么会愿意借出68万元的巨款,这件事必须深入调查,厘清背后的真相。还有网友直接发问,对服务对象借钱真的能算普通借款吗?为什么借款的地点会选在办公室,而不是庄某某的家里。更有网友从反腐的角度出发,直言在当前的反腐形势下,一个国土所所长还敢顶风行事,实在不应该,“国土所的一个小所长,以权谋私,开证明先借给我钱用用,其实就没打算还,一定要免去职务,开除国土所,钱必须还,否则法律严惩”。

除了质疑的声音,也有网友提出了不同的看法。有人猜测,这件事或许另有隐情,可能是谌先生的土地证明申请本身不符合政策规定,所以才没能办成,谌先生因此心生不满,才将借款的事情曝光;还有人调侃,说不定庄某某已经帮谌先生把事情办好了,现在谌先生才敢理直气壮地催要借款。

与此同时,还有网友将关注点放在了更深的层面,有人追问这样的所长是谁提拔上去的,希望能从源头处查找问题;也有人普及起了法律知识,和其他网友讨论起了索贿的具体定义;更有网友直接喊话当地纪委监委,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介入调查,还大家一个公道。

公职人员的身份决定了其言行举止都肩负着公众的信任,与服务对象产生大额资金往来,本就应该格外谨慎。庄某某向谌先生借款的行为,恰好发生在谌先生找其办事的关键节点,这就难免让人心生疑虑。无论这笔借款最终是否能按时还清,这件事都给所有公职人员敲响了警钟:公职人员必须时刻坚守底线,厘清公与私的界限,才能真正维护好自身的公信力和群众的切身利益。

声明:取材网络,谨慎辨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