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想见女友,从楼顶系晾衣绳攀爬而下坠亡,家属向物业索赔54万
生活里总有些猝不及防的悲剧,源于一时的冲动与对危险的漠视,当意外降临,责任的归属不仅关乎当事人的权益,更关乎社会公平与责任边界的界定。在浙江宁波北仑的一处居民小区内,就发生了这样一桩让人扼腕叹息的高空坠亡事件,事件的后续处理与司法裁决,也在网络上引发了大众的理性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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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2026年2月11日的报道称,2025年4月12日的清晨,24岁的陈某某驱车来到宁波北仑区的某居民小区,此行的初衷是寻找自己的女友。
当日8点12分,陈某某顺利将车辆停放在小区内,一分钟后便进入了小区内某幢楼的单元电梯,大约十二分钟后,他抵达了该单元18楼的顶楼天台。这片天台是小区业主的公共区域,为了方便业主日常晾晒衣物,小区业主委员会专门在此搭建了公共晾衣架,天台上还铺设着各类供水、供电的公共管道,现场还放置着一根业主常用的晾衣尼龙绳。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陈某某并未选择正常的入户方式与女友见面,反而做出了极具风险的举动,他随手拿起天台上的晾衣尼龙绳,将绳子一端牢牢系在天台的公共管道上,另一端则绑在自己的腰部,打算翻越楼顶的防护墙,从高空攀爬而下。可这根仅适用于晾晒衣物的尼龙绳,根本无法承受人体的重量,攀爬过程中绳子骤然断裂,陈某某从高层高空直接坠落,经检查,其因心跳呼吸骤停、重度开放性颅脑损伤,当场失去了生命。
涉事小区的顶楼天台并非封闭区域,18楼通往天台的小门常年处于开启状态,这样的设置是为了保障消防应急疏散与救援通道的畅通。天台的防护墙高度维持在1.25米至1.26米之间,完全符合日常安全防护的标准,且防护墙周边、天台显眼位置都张贴着明黄色的“禁止攀爬,危险”警示标识,清晰地提醒着进入天台的人员注意安全。
这场突如其来的意外,给陈某某的家庭带来了毁灭性的打击,痛失孩子的父母沉浸在巨大的悲痛中,他们始终认为,小区物业公司没有尽到安全管理与注意的义务,对儿子的死亡存在不可推卸的责任。为了讨要说法,两位老人将小区物业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物业公司承担30%的事故责任,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费用,累计金额达到54万余元。
近日,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针对这起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最终驳回了陈某某父母的全部诉讼请求。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明确,侵权责任的认定需以行为人存在过错、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为核心要件,而本案中的物业公司并不满足这一条件。
首先,陈某某事发时已年满24周岁,属于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具备清晰的认知与判断能力,理应知晓高空攀爬行为的极端危险性,其自主实施的危险举动,早已超出正常生活的风险范畴,是导致悲剧发生的直接且根本的原因。
其次,小区天台小门常开符合消防通道的使用规范,法律法规与行业标准并未强制要求此类通道常闭封锁;1.25米左右的防护墙高度,足以防范意外跌落的风险,物业张贴的警示标识也已尽到安全提示义务。天台上的晾衣绳仅为业主日常晾晒使用,与陈某某的危险攀爬行为无任何关联,即便存在细微消防隐患,也并非引发坠亡事故的诱因。法院最终认定,物业公司无法预见也无法阻止陈某某的极端行为,其管理服务与事故结果无法律因果关系,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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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与判决结果公开后,迅速引来众多网友的关注,大家纷纷留下理性的评论,从不同角度表达了自己的看法。有网友直言,24岁的成年人本该拥有成熟的判断力,为了见女友选择高空攀爬的方式实在匪夷所思,正常的沟通与入户途径数不胜数,偏偏选择最危险的一种,最终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实在让人惋惜又无奈。
也有网友表示,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痛值得所有人共情,失去孩子的痛苦是难以磨灭的,但责任划分不能被情感左右,成年人必须为自己的行为全权负责,物业公司已经履行了应尽的管理和提示职责,没有理由为他人的鲁莽行为买单。还有网友认为,如今部分人遭遇意外后,总想着将责任转嫁给他人,通过不合理的诉讼索要赔偿,这不仅浪费了宝贵的司法资源,也违背了社会公平的原则,法院的判决坚守了法律的底线,清晰划定了个人与物业的责任边界。更有网友感慨,生命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无论何时都不能漠视危险、心存侥幸,这起悲剧是一记沉重的警钟,提醒每一个成年人都要坚守安全底线,切莫因一时冲动做出悔恨终身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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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唯有一次,容不得半点轻率与侥幸。这起悲剧固然令人痛心,但法律的判决并非冷漠,而是明确了责任归属的核心准则。物业已尽到管理与提示义务,无需为个人极端危险行为担责。这场意外也警醒着所有人,成年人要对自身行为负责,时刻敬畏生命、远离危险,才是对自己和家人最真切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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