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当众全裸逛街,并坦然微笑!现场视频被大量传播,后果很严重
很多人上网刷到稀奇古怪的事情,第一反应就是保存转发,当做和朋友聊天的谈资。可香港兰桂坊发生的这件事,给无数普通网友敲了一记警钟:看热闹不等于可以肆意传播,有时候随手点一下转发,就会踩上法律的大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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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9月17日的报道,这件事发生在夜晚的中环兰桂坊德己立街。熟悉香港的人都清楚,这里是当地顶流的休闲打卡地。每到入夜之后,街上挤满本地居民和外地游客,到处都是来往的行人,喧闹又热闹。就是这样一个人流扎堆的公共场所,一段21秒的短视频,在各大社交群组迅速传开,画面内容让不少人看得大跌眼镜。
视频当中,一名长发女子全身没有穿戴衣物,唯独脚上穿着鞋袜,手上还提着一个手提包,就这么坦然地走在人行道上。最让人觉得反常的是,她的状态十分松弛,脸上带着笑意,丝毫没有窘迫不安。走路途中,还抬手梳理头发,慢悠悠顺着斜坡往前走,完全无视身旁来来往往的路人与过往车辆。
路过的行人见到眼前这一幕,全都愣住了。有的人低下头匆匆赶路,不愿多看;有的人驻足观望,面露诧异;不少人掏出手机拍下现场画面。可让人费解的是,现场围观的人不少,却几乎没有人第一时间选择报警。
拍摄的视频流出之后,很快在网络上扩散开来,一时间,网上各种猜测层出不穷。有人猜测女子或许是受到药物影响,精神状态出现异常;也有人觉得,会不会是感情遭遇重创,一时情绪失控,做出这样极端的举动;还有网友怀疑,这是刻意摆拍炒作,想要靠着出格的行为博取流量。
大家也注意到一个很矛盾的细节:全身裸露,却完整穿着鞋袜,还拎着包。这个奇怪的细节,也让网友纷纷脑补背后的缘由。
绝大多数网友都不认同这样的行为。公共场所里混杂着老人、小孩,这样的画面会给普通民众带来很不好的观感。公共街道是属于所有人的空间,不应该成为个人肆意宣泄的地方。也有不少人发出疑问,现场那么多目击者,为什么没有人及时介入,任由事情继续上演。
就在全网忙着揣测女子动机的时候,不少熟悉香港法规的网友站出来科普,这件事不单单只是道德层面的问题,已经触碰了法律红线。
按照香港《刑事罪行条例》第148条规定,如果没有合理正当的理由,在公众可以看见的地方暴露身体,属于猥亵行为,已经构成刑事犯罪。一旦定罪,会处以罚款,最高还可以判处六个月监禁。这名女子在闹市当众裸露行走,已经符合该法条的适用情形。
而更容易被大家忽略的风险,来自于传播视频的普通人。
依据香港《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第21条,在当地发布淫亵不雅的影像资料,不管发布者知不知道内容违规,都属于违法行为。如果罪名成立,最高可以罚款100万港元,并处三年监禁。
简单来说,不只是当事女子要承担责任,那些拍摄、转发、扩散这段视频的人,同样会面临法律追责。千万不要以为只是随手分享一段猎奇片段,就不用负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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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发酵之后,评论区议论纷纷。
有网友留言:“公共场所不是个人的表演舞台,不管遇到什么难处,都不该影响无辜的路人。”
也有网友提醒:“吃瓜也要守住底线,别为了一时猎奇,把自己搭进官司里。”
还有网友感慨:“网络传播速度太快,很多普通人缺少法律常识,不知不觉就踩了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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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整件事,我有两个发自内心的想法。
第一,吃瓜可以,但要分清什么能讨论,什么绝对不能扩散。
现在,网络上猎奇内容层出不穷,不少人看到离奇事件,第一时间就保存转发,当成趣味素材。很多人潜意识里觉得,违法的只有当事人,自己只是旁观者,转发一下没什么大问题。可现实并不是这样。我们可以理性去讨论事件发生的原因、反思背后的问题,但原始的不雅画面,就不该到处传播。很多人不是有意要犯法,只是缺少法律意识,无意间就给自己惹来了麻烦。
第二,个人情绪再糟糕,也不能把公共空间当成宣泄出口。
每个人生活里都会碰到挫折,感情受挫、精神压力大,都有可能陷入低谷。遇到困境,完全可以找亲友倾诉,或者寻求心理方面的帮助。可公共场合承载着所有人的生活,不能因为自己的遭遇,就去干扰其他无辜的普通人。自由不等于随心所欲,个人的选择,必须要在法律和公序良俗划定的框架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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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当地警方已经介入调查,等待事件的进一步调查结果。这件事也给我们所有人提了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看热闹也要懂得把握分寸。一时的猎奇快感,换来沉重的法律代价,实在得不偿失。
如果当时你就在现场,你会怎么做?是直接报警,还是拍下视频转发,或是默默走开?欢迎在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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