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喜欢上女孩,极端求爱3个月,男子被判刑!三个看法不得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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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刷到法治进行时7月13日发的一个新闻,我后背直冒冷汗--------北京通州有个男的,看上了偶遇的女孩,也不打听人家有没有对象,上来就跟踪骚扰三个多月,最后,居然持刀拦路威胁,直接把自己送进了局子,还被判了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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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真的,我之前总觉得这种极端事离普通人远,看完整个事发经过,才发现这种拎不清边界的人,说不定哪天就出现在你我身边。
事情是这样的,女孩小阳那天晚上十点多和朋友骑电动车回家,刚到小区附近,突然窜出来个男的把电动车横在路中间,上来就堵着路不让走,没说两句话居然掏出了刀对着她们比划,吓得小阳当场就报了警。后来,才知道,这男的叫王某,是附近汽车装配厂的员工,三个多月前上班路上偶然见过小阳一面,就觉得自己爱上人家了,从此,就开启了变态式的纠缠。
他每天蹲在小阳上班的公司门口等,人家下班了就一路跟着,摸清了住址不说,还不知道用什么歪门邪道弄到了小阳的手机号,天天打电话发短信骚扰。小阳明确说了,自己不想谈恋爱,甚至,两次报警,民警都上门警告过他了,他还振振有词,说什么“追人就得脸皮厚,不择手段才能追到”,半点收敛的意思都没有,直到这次持刀堵人,彻底闹到了检察院。
我翻评论区的时候,看见有个网友说“我之前也遇见过这种人,楼下堵我就算了,还去我公司送东西,我吓得辞了工作搬了家才躲开”,还有个男网友留言说“真给我们男的丢人,喜欢就正正经经追啊,跟踪威胁算什么男人?”最戳我的是一条高赞评论:“最可怕的是这种人还觉得自己特别深情,根本没意识到自己是在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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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以前总有人说“一见钟情是浪漫”,可王某这哪里是浪漫,明明是打着“喜欢”的幌子耍流氓。关于这事我憋了好几个想法,今天刚好说给大家听听:
第一,所有不带边界感的“好感”,本质上都是自私自利。你喜欢一个人,首先得尊重人家的意愿吧?人家明确拒绝了,你还死缠烂打,说到底你喜欢的根本不是对方,是你自己“得不到就非要拿到”的执念。就像这个王某,他要是真为小阳着想,能跟踪骚扰三个多月,把人吓得天天提心吊胆吗?他满脑子想的都是“我要追到她”,根本不管人家愿不愿意,这种极端的喜欢,比讨厌还吓人。
第二,遇到骚扰绝对不能忍,你越软对方越得寸进尺。我之前听朋友说过,她大学的时候遇见过男生跟踪,一开始她怕对方报复,不敢告诉老师也不敢报警,只是躲着走,结果那男的居然敢去她教室门口堵她,最后还是她爸妈来学校陪了她半个月,又报了警,对方才消停。你看新闻里的小阳,第一次被骚扰就报警,第二次也报警,最后对方持刀威胁的时候更是第一时间留证据,要是她一开始忍着不说,指不定王某能做出更极端的事。遇到这种人,千万别怕“闹大了不好看”,你的妥协,在对方眼里就是“你也有意思”的信号,只会让他更嚣张。
第三,对骚扰者的处罚,就该再严点,别让“求爱”成了违法的挡箭牌。之前好多人觉得,不就是跟踪骚扰吗,又没真的伤人,批评教育两句就完了,可你看王某,民警两次警告都没用,不还是照样堵人?这次通州检察院的处理就特别好,不光定了寻衅滋事罪,还特意调了他发的威胁短信当证据,直接判了有罪。这才对嘛,你不给他点真教训,他永远觉得“我就是追个女孩,犯什么法了”。现在法律本来就有规定,多次跟踪骚扰就算寻衅滋事,就算没到判刑的程度,也能治安拘留,就得让这些拎不清的人知道,耍流氓就是耍流氓,扯什么“深情”都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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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特意去查了下后续,王某现在已经被法院判了有罪,这下工作肯定没了,还留了案底,以后别说找对象,找正经工作都难。说真的,到这份上他说不定还觉得自己委屈,觉得“我不就是喜欢一个人吗”,可他从来没想过,他这三个多月的纠缠,给小阳造成了多大的心理阴影,人家说不定以后晚上下班都不敢一个人走,看见骑电动车的男的都要心慌。
感情里最基本的道理,就是“你情我愿”,人家不愿意,你就该体面退场,死缠烂打甚至动手威胁,最后只会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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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这件事给所有人都提了个醒:动心之前先学做人,好感不能成为侵犯别人边界的借口。也给所有遇到过类似骚扰的人提个醒:别害怕,别妥协,保留好证据及时报警,法律永远站在受害者这边,那些打着“喜欢”的旗号做坏事的人,早晚要为自己的疯狂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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